泰康获批成立保险集团 方案剑指上市
保监会于近日批准了泰康的集团化方案。筹建完成后,泰康将成为国内第12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从集团化方式选择来看,泰康剑指集团整体上市。
8月19日,保监会批复信息显示,同意泰康寿进行集团化改组,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险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立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陈东升担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这意味着,一直在为上市做准备的泰康,很有可能以集团的方式整体上市。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集团公司的设立,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二是保险公司转换更名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保险子公司,原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依法转移至保险子公司。
泰康集团化选择的显然是第二种方式,而上市安排是其重要考量之一。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之所以选择这种方案是因为,如果采用新设立的保险集团的形式,那么新设的保险集团相当于一家新的公司,而公司上市需满足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和最近3年持续盈利这两个条件,加上从获批到真正设立起保险集团,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泰康集团化选择第一种方式,将至少在四年内无法上市。而如果用第二种方式,重组完成之后即可上市。
(来源:财新网 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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